原病篇
一、《六元正纪大论》曰:辰戌之岁,初之气,民厉温病。卯酉之岁,二之气,厉大至,民善暴死。终之气,其病温。寅申之岁,初之气,温病乃起。丑未之岁,二之气,温厉大行,远近咸若。子午之岁,五之气,其病温。巳亥之岁,终之气,其病温厉。
叙气运,原温病之始也。每岁之温,有早暮微盛不等,司天在泉,主气客气,相加临而然也。细考《素问》注自知,兹不多赘。
按:吴又可谓温病非伤寒,温病多而伤寒少,甚通。谓非其时而有其气,未免有顾此失彼之诮。盖时和岁稔,天气以宁,民气以和,虽当盛之岁亦微;至于凶荒兵火之后,虽应微之岁亦盛,理数自然之道,无足怪者。
二、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喜怒不节,寒暑过度,生乃不固。故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,故曰:冬伤于寒,春必病温。
上节统言司天之病,此下专言人受病之故。
细考宋元以来诸名家,皆不知温病、伤寒之辨。如庞安常之《卒病论》,朱肱之《活人书》,韩祗和之《微旨》,王寔之《证治》,刘守真之《伤寒医鉴》《伤寒直格》,张子和之《伤寒心镜》等书,非以治伤寒之法治温病,即将温暑认作伤寒,而疑麻桂之法不可用,遂别立防风通圣、双解通圣、九味羌活等汤,甚至于辛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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